1)异界的那些事儿-第二坑_名侦探柯南之混吃等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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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2年12月22日晴有些热

  昨晚睡的很不好,很怀念我的那张有着厚厚的被子的床,晚上我几乎每隔一会就会醒来,直到后半夜才勉强睡着,野外求生的滋味很不好受,我更佩服贝爷了,早上起来的时候有些口干,这里的昼夜温差不是很大,也许是在丛林附近吧,感谢大树,感谢小草,感谢那只兔子。(.)。

  今天我决定离开这里,寻找人类,或者说智慧生物,而我这么做的原因有三点。

  第一,一个人在野外还是不熟悉的世界,我能够活过第一个晚上,我深表幸运,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。

  第二,我不认为我每次都能抓到放屁兔(我给它起的名字,感谢它的无私奉献),所以在这里还有食物的情况下我准备离开,希望可以在食物吃完之前能够遇到文明,当然如果这是一个没有智慧生物的世界,我想用不了多久我就疯了吧。

  第三,孤独,人果然还是要找到可以交流的同类才能安心的生活。

  至于怎么走,我决定顺着附近的那条小溪一直走,如果幸运的话,也许会走出丛林,当然,如果人品差也许会走向更深的丛林,一个帆布包,一个手机,一个笔记本,一支笔,一把斧子,这是我的全部家当。当然还有那堆我分批烤熟的兔子肉。最后我忍痛的看了一眼那堆还在燃烧的火,到时候只能在生了,可惜我不会做火折子。

  现在我写日记的时间是晚上,话说今天我走了一整天,整个人都累的有些虚脱了,我想今天晚上我肯定不会失眠了吧。不得不说的是,如果我不是现在随时有要死掉的危险,这一路的风景还是真的不错的,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?人生的旅途,重要的不是终点,而是沿途的风景。

  我甚至感觉自己有点儿穿越到了潘多拉星,虽然这里我可以自由的呼吸,我想我是不是很幸运呢?还是说这里的食肉动物都是晚上出现的,我到现在依然没有碰到什么危险,比如狼什么的,对了,我突然想起来了,我的lol已经两天没有拿首胜了,还有可怜了我新买的英雄了。。。。

  好吧,刚才只是调和一下情绪而已,还是面对现实吧,兔子肉还能够我吃个大概三四天的,水不用担心,不考虑上流有生物撒尿的话,这里的水的味道还是不错的。清澈,如果仔细看还有一种淡淡的蓝色,也许是什么矿物质吧,这个世界独有的。

  还有就是,我的男人的直觉告诉我,今天这一路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再跟着我,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,但是冥冥之中就有着一种感觉,但是我相信这是没有恶意的吧,因为我没有感觉到危险,或者害怕的感觉,反而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。

  当然这种感觉到我在这里安营扎在了以后就消失了,通过这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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