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二十二章刀_系统误我终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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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个洁白的动物头骨。

  头骨并不完整,后脑盖上缺了一块,而且下颌部分完全的消失了,看上去和普通的头骨并没有什么两样。

  既不能磨成骨针,也不能做成骨刀,连用来做成装饰的骨珠也无法磨制,在别的部落里,这种残缺的头盖骨,早就被当做无用的垃圾给扔了出去。

  但是眼下,周围部落的少年们,却齐齐的发出了羡慕的惊叹声。

  “这是雷兽的头盖骨!”

  “我、我没有看错吧?”

  “怎么可能!”

  “这、这也太……”

  这种能够吹出响亮声音的动物的头骨,早就被各个部落的好奇少年们围观过了,大河部落为了展现自己不来的强大,并不介意他们的围观,还会告诉他们,什么样的头盖骨才属于一只真正的雷兽。

  眼前他们所见的,就是一个标准的雷兽骨:

  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前窄后宽,头骨的后面有狭长的洞口,从这里用力吹气,就能让头骨发出响亮的声音,最重要的一点,雷兽的鼻骨和牙齿中间的位置上,存在着一个硬硬但是圆圆的凸起,独此一家,别无分号。

  雷兽虽然是素食动物,但是身体高大如牛象,又是群居动物,连长牙虎都不敢轻易招惹,它们又远在大草原的极南之处,所以周围部落的人连见都很少见到这些动物,又怎么谈得上猎杀呢?

  大河部落有这种动物的头盖骨,并且拿来作为提醒各个部落的号角,已经让各部落心生敬畏。而浣三拿出一个雷兽的头盖骨送出去,让他们何止震撼,简直要惊悚了!

  虽然浣三手里的这个雷兽头骨更大一些,而且也多有残缺,但那也是一个雷兽的头骨啊!

  有聪明的人,已经想到了拥有这个头骨的种种好处:

  吹响头骨的声音可以震慑野兽,在茫茫森林里通知族人,不知道比用嘴巴呼喊要好多少。

  就算没有多少用处,这样珍贵的头骨本身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,比那些羽毛和骨珠要高到哪里去了。

  在惊呼之后就是一片寂静,正是因为清楚雷兽头骨的价值,所以在场的人都很清楚:

  他们输了!

  毫无疑问,就像是一头长牙虎定然胜过一匹饿狼,就像是红色的野果总是比青色的野果甘甜,就像是太阳的光芒胜过了月亮和星星的总和。

  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浣三的胜利简直是一定的了。

  一个少年失望的收回了视线,却在看到叶猴的那一瞬间又亮了起来:“你还没有给我们看看你的礼物呢?”

  那些失望的部落少年也都纷纷的露出了希冀的神色来:

  对啊对啊!大河部落那么强大,那么只有同样来自大河部落的人才能胜过他了!

  “哈哈!他?”浣三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一样哈哈大笑:“他能有什么?”

  近乎轻蔑的看了叶猴一眼,浣三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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